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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特派記者/李春江)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肖志恆在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對立法、監督和代表履職分別提出意見建議。
首先,立法要具體化。“法律語言不要太深奧、太生硬,要用大家聽得懂、記得住原則來操作。”肖志恆認爲,在法院判決的時候,法律語言要讓有關司法機關能夠清晰鑑別,“否則的話,概念很深、內容含糊、彈性很大,就不好操作。”他建議,這方面可以借鑑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一些好做法。
其次,監督要剛性化。“現在之所以很多問題沒有得到解決,一定程度上與執法監督不夠嚴有關係。”肖志恆認爲,監督要剛性化,監督重點是對憲法和法律法規實施的監督,既要監督執法對象,也要監督執法主體,切實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第三,代表履職要常態化。“人大代表履職,不是我們開會或者組織視察的時候發表一些意見就可以了。”肖志恆建議建立各級人大和人大代表定期聯繫的制度,規定人大代表一個星期或者一個月,要和選區的老百姓進行一次深入交流,聽取老百姓的意見和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