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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新建鄧珺楊曉梅
一起車禍造成三車追尾,撞出了牽涉五方利益的四起糾紛。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通過類型行業調解機制,聯調33天,一朝化解了這四場官司。
推動矛盾糾紛的訴前解決,是緩解案多人少矛盾、減輕當事人訴訟的有效新途徑。記者瞭解到,廣州市天河法院的基層矛盾綜合調處機構——天河區調解中心設立了訴前聯調工作室,每年處理3500多件,佔全院民事糾紛的30%,更有高達九成案件當事人在這裏達成了調解協議,和諧地解決了糾紛。
吳先生與沈先生分別駕駛的兩輛小轎車與廖先生駕駛的小貨車發生追尾,造成沈先生家人受傷。交警認定廖先生承擔全部責任。爲此沈先生及吳先生分別向法院起訴廖先生以及平安保險公司,要求支付車輛維修費。沈先生還起訴平安保險公司,要求支付財產損失費用。沈先生的家人作爲乘客也起訴廖先生和平安公司,要求支付醫療費。一次汽車相撞,引出了四場官司。
瞭解情況後,天河區調解中心啓動了類型行業調解工作機制,對四宗案件進行合併,由法官主持調解。
“法院與平安保險公司就標的3萬元以下的小額保險合同和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建立了保險行業聯調機制。車主、駕駛員、受害人、保險公司可以面對面進行調解,達成一攬子調解協議,快速解決糾紛,這種做法還可以有效地避免後續案件糾紛的產生。”廣州市天河區法院院長甘正培介紹。
根據程序,法院對案件實行預先立案,向各方當事人發出《調解建議書》,由保險公司先行提出調解方案,然後由法官主持調解。經過5個半小時的面對面調解,各方達成了協議。廖先生當場履行支付吳先生維修費3000元,保險公司答應一個月內賠付吳先生1000元,賠付沈先生1000元及其家人1242元。一個多月後,廖先生也支付了15000元賠償款項。
自此,這宗牽連五方利益及車損、人損和保險合同多個法律關係的複雜民事糾紛在33天內成功調解並執行。
“這4個案件僅用了正常程序的六分之一時間,如進入訴訟程序,33天還不夠送達和排期開庭的。”平安保險公司專門負責此類糾紛的法律室主任告訴記者,“我們司一年大約有500件案件,法律人員平均每週到法院處理訴訟事務多達40人次。自從與天河法院達成保險訴前聯調機制以來,確定每週四爲工作聯絡日,法律人員統一到法院簽收材料、提出理賠覈算方案,並可在當天組織多個案件的當事人調解,大大提高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