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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廣本車逆行撞上無爲牌照的普桑車,造成兩輛車內駕乘人員6死4傷(詳見本報1月10日8版《護欄遠離路口易致車輛逆行》)。記者昨日獲悉,檢察院目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廣本車司機李某批捕,李某目前被羈押在看守所。
警方調查發現,事發時廣本車超速、逆向行駛,廣本司機李某事發前曾吸毒。不過,李某因傷勢太重被取保候審。此後,交警部門做出事故責任認定,李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李某已經出院,目前被羈押在看守所。
記者獲悉,檢察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李某批捕。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將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報記者謝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