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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都市報訊(四川日報記者劉春華)省人社廳3月4日印發政務公開規定,明確13項主動向社會公開事項,其中包括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指導線、公務員考錄計劃等。
規定明確,對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能相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事項,除涉及國家祕密、工作祕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祕密、個人隱私外,應當按規定如實公開。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事項包括:廳領導班子成員、內設機構及其職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規範性文件、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省人社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執法事項,包括執法主體、權限、依據、自由裁量規範、權益救濟途徑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與公衆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及調整情況,省人社廳承辦的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需提交的材料目錄和申請書示範文本、結果等;全省行政機關除涉密職位外的公務員考試錄用計劃及招錄公告等;推薦國家和部委表彰,以省委、省政府名義表彰,省人社廳和省直部門聯合表彰的項目、程序和結果;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和行業人工成本信息,以及最低工資標準和工資指導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實施方案,評審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條件、程序和結果公示;國家職業資格全省統一鑑定計劃及考評方案,考評國家職業資格的條件、程序和結果公示;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指南、流程等;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其他應當主動向社會或者服務對象公開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