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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農保
政策回放:2009年9月1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正式啓動。到2012年底,全國新農保參保人數達到4.6億人,新農保制度比原計劃提前8年實現全覆蓋。
湖北荊州市市長李建明代表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廳長黃偉京代表
甘肅平涼市委書記陳偉代表
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
湖北荊州市市長李建明代表認爲,當前新農保在實施過程中仍然存在待遇水平低、信息化基礎建設不完善等問題。
“按照每年繳納100元的標準繳滿15年,參保人到60歲時每月只能領取69元的養老金,制度吸引力不強,影響了羣衆高繳費的積極性。”李建明說,2012年荊州當地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平均每月1420元,與之相比新農保差距較大。若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僅靠69元的基礎養老金要實現“養老無憂”還有很大差距。
李建明建議,國家應適當提高基礎養老金,並相應提高參保對象補貼標準,保證被保險人領取的養老金數額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基本同步,讓農民進一步享受到經濟發展成果。同時,國家應進一步完善政策,儘快實行省級統籌,做到“四統一”,即統一制度、統一標準、統一徵收和統一管理,讓農民養老更有保障。
提高基金管理統籌層次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廳長黃偉京代表說,從2012年1月1日起,廣西全區各級財政共同籌集資金,提前實現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在推進過程中,最突出的感受是,基金的統籌管理層次低。目前,全國各地基本上是實行縣級統籌,基金分散管理,監管難度大,安全風險大。再有,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個制度並行,增加了行政成本,也不利於居民的參保和待遇領取。
黃偉京建議,應提高基金管理的統籌層次,增強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調控能力,增強基金的大數法則效應,防範管理風險;另外,將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兩個制度合併,便於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增加對中西部地區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專項轉移支付力度。
續轉要實現無縫銜接
甘肅平涼市委書記陳偉代表認爲,當前在新農保中的實施仍存在基礎養老金水平低、保險與其它險種不能自由流動、基層經辦機構服務能力不高等問題。由於保障標準與城鄉居民的期望值有差距,加上在全覆蓋之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轉換上還沒有具體的政策規定,不能夠實現兩個險種之間的無縫對接,難以適應流動人羣在各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間的自由流動。“國家還應該進一步完善政策,研究解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以及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問題,進一步縮小差距。”
此外,基層經辦服務能力不足,信息化建設上還比較落後,無法滿足參保人員繳費、查詢、領取養老金等方面的需要。陳偉建議,“要加強基層經辦服務機構建設,特別是在基層偏遠地區的村社增加金融服務點。”
(本報記者歐陽潔、付文、龐革平、銀燕、王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