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長沙3月10日電(記者黃興華)10日起洞庭湖全面實行爲期3個多月的春季禁漁,其中,江豚保護是這次漁禁的重點。這次自3月10日起至6月30日的春季禁漁,範圍包括洞庭湖全湖。禁漁實施後,在規定的範圍和時間內,將禁止所有捕撈作業,做到“船進港、網入庫、人上岸、證集中”和“湖中無漁船,水中無網具,市場無湖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