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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王紹芳)“老年代步車”目前數量激增。昨天,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3·15”消費警示稱,其不僅擾亂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也給老年消費者的出行安全及合法權益造成一定威脅或侵害,因此應查處遏制“老年代步車”違法違規問題。
中消協指出,這些車雖然掛着“代步車”的牌子,但內部剎車、油門、擋位卻一應俱全,儼然是機動車的配置,40至50公里/小時的速度與機動車也沒什麼區別。而真正的“老年代步車”是一種醫療器械,速度基本控制在5至10公里/小時以下,以速度低、剎車靈、安全可靠、方便爲標準,而且是不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的。現在公路上行駛的所謂“老年代步車”主要是指以蓄電池或者燃油驅動的非法組裝、拼裝的三輪或者四輪車輛,嚴格來講並不是規範的名稱,而是銷售商或廠家的一種商業叫法,是其爲滿足所謂老年消費者需要而自行延伸出來的產品。隨着老年代步車的不斷出現,其帶來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也隨之凸現。“老年代步車”最低離地間隙大多在16至20釐米,起步猛、底盤輕,特別容易發生傾斜。剎車構件多采用抱剎設計,比較單薄,零件容易損壞,故障率高,且需要很大的力量踩到底才能剎住,這對於反應較慢的老年人來說非常危險。同時,這些車輛生產出廠後,沒有進行碰撞測試,也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對老年人來說不僅不是“福音”,反而危險係數極高,根本不適合老年人駕駛。有的老年人還用代步車接送孩子上下學,使兒童也處於危險當中。安全隱患大、無牌無證上路行駛、違章行駛是其主要問題。
爲保障消費者的出行安全,中國消費者協會特別提示:一、不要盲目選擇和購買老年代步車,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希望老年消費者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選擇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老年代步車”。二、子女應重視其危害性和非法性,不要把“老年代步車”當作禮物送給老人。三、消費者不要乘坐非法運營的“老年代步車”,以避免損害的發生。
同時,中消協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從源頭上加強對其生產、銷售和改裝的控制。加大城市微循環公交建設。儘快出臺有關“老年代步車”的技術標準等法律法規,明確“老年代步車”的定義及生產標準、國家技術標準,嚴格使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