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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13日電民政部網站今日發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以來中國保障基本民生和發展社會服務工作情況。2003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召開以來,全國民政系統着力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建設,基本建立了社會救助體系,減災救災能力顯著增強,社會福利制度逐步向適度普惠轉型。
全國民政系統堅持以民爲本、爲民解困、爲民服務的民政工作宗旨,履行解決民生、落實民權、維護民利的基本職能,始終堅持把保障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和滿足人民羣衆的基本需求放在優先位置,着力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建設,爲實現人民羣衆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應有貢獻。
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立
十年來,社會救助制度實現了從臨時性、單一性社會救濟向制度化、綜合性社會救助的歷史轉型,救助管理的科學化、信息化、規範化水平明顯提升,城鄉各類困難羣衆基本生活有了穩定可靠的制度性保障。
救助制度的改革創新加快推進。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現城鄉全覆蓋。農村五保供養實現由農村集體互助共濟向以財政保障爲主的歷史轉型。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開始試點。廢除強制性收容遣送制度,建立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制度。臨時救助制度在30個省份推開。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普遍建立。
各項救助制度的配套銜接切實加強。先後兩批在全國143個縣(市、區)開展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覈對試點工作,探索建立了跨部門、多層次、分類別的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覈對機制。加強了城鄉低保與扶貧開發、新農保等救助幫扶政策及困難家庭用水、用電等各種優惠政策的銜接,覆蓋城鄉、項目多樣、功能銜接的社會救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各項救助標準和補助水平大幅提高。
減災救災能力顯著增強
十年來,民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圓滿完成了南方低溫雨雪冰凍、汶川地震、青海玉樹地震、甘肅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災害的應急救助和災後恢復重建任務。
自然災害救助體系逐漸完善。2005年成立國家減災委員會以來,地方相繼成立了減災委員會或其他減災救災綜合協調機構,從中央到地方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救災應急體系和減災救災綜合協調機制。
救災補助項目不斷完善,救災補助標準大幅提高。新增旱災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遇難人員家庭撫慰、“三孤”人員安置項目,將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公路、鐵路滯留人員納入救助範圍。中央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專項轉移支付從2002年的24.3億元增加到2012年的116億元。
減災救災裝備水平和保障能力切實增強。設立了18箇中央救災物資儲備庫,加強了地方各級救災物資儲備設施和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基本形成了佈局合理的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救災物資儲備網絡。
救災捐贈和志願服務有序推進。立足民政救災職能,爲各類救災捐贈款物接收機構提供指導和服務,規範救災捐贈款物統計,積極推動建立災區救災捐贈需求信息發佈機制。出臺開展減災救災志願服務的指導意見,明確救災過程中減災救災志願服務的主要內容、工作流程以及建立和發展減災救災志願者隊伍的途徑,推動減災救災志願服務規範持續開展。
社會福利制度逐步向適度普惠轉型
十年來,我國社會福利政策不斷完善,受惠範圍逐漸由孤寡老人、殘疾人、孤兒、棄嬰等特殊羣體向全社會拓展,社會福利事業正在由補缺型向適度普惠型邁進。
老年福利事業大大拓展,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不斷完善。以居家爲基礎、社區爲依託、機構爲支撐,資金保障與服務提供相匹配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初步建立。國家制定了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出臺了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徵企業所得稅的政策,進一步完善了福利企業優惠政策。
孤兒保障有了全面的制度安排。2010年國務院下發《關於加強孤兒保障工作的意見》,對孤兒撫養、教育、醫療、康復、成年後就業、住房等作了全面的福利制度安排;實施孤兒最低養育標準,機構集中養育和社會散居孤兒最低養育標準分別爲每人每月1000元、600元,中央財政每年安排專項經費補助地方發放孤兒基本生活費。
面向公衆的基本社會服務不斷拓展,福利彩票事業實現跨越發展。2009年國務院頒佈《彩票管理條例》,有效規範了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福利彩票銷售額連年增長,十年間累計籌集公益金2254.3億元,有力支持了社會福利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發展。
擁軍優撫安置工作創新發展
十年來,我國擁軍優撫安置制度不斷改革創新,爲保障優撫安置對象權益、服務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穩定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已經確立並付諸實施。全國省級層面共制定37個落實配套文件、11個省份出臺綜合性意見,25個省份明確一次性經濟補助標準和辦法。
優撫保障範圍不斷擴大,優撫保障水平全面提升。2012年底享受國家定期撫卹補助的重點優撫對象增加到953萬人。重點優撫對象撫卹補助標準每年增幅達15%-20%。烈士遺屬一次性褒揚和撫卹的最低標準由6.8萬元提高到近100萬元。
軍隊離退休幹部和傷病殘退役軍人安置保障制度及服務方式不斷完善,雙擁工作紮實推進。推進科技擁軍、智力擁軍、文化擁軍和兩新組織擁軍等新模式。全國雙擁模範城(縣)數量由2002年的245個增加到391個。10萬多個擁軍協會、擁軍基金會、擁軍工作站等擁軍機構和600多萬個雙擁服務組織常年活躍在城鄉基層。
慈善事業加快發展
十年來,各級政府從制定發展規劃、完善法規政策、加強獎勵扶持、建立信息公開機制、強化能力建設等方面入手,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
政策引導進一步強化。民政部先後頒佈了兩個爲期五年的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出臺了《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開指引》和《關於規範基金會行爲的若干規定(試行)》;連年開展中華慈善獎表彰活動。一些省份出臺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從政策扶持、慈善組織孵化、慈善行業能力建設特別是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給予慈善事業相應的支持。
慈善組織快速發展、捐贈規模不斷擴大。基金會數量從2003年的954個增加到2012年底的2961個,基金會總資產已超過800億元;專業慈善組織發展到數十萬個。志願服務廣泛開展。志願服務組織大量涌現,志願者隊伍不斷壯大。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