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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根據食品安全法,判定生產銷售不安全食品罪,需要兩個條件:一是違法涉案金額達5萬元,二是要對人民生命健康造成嚴重損害。”全國人大代表、保定市副市長閆立英說:“病死豬一頭才兩三百元,要達到5萬元的案值,這得多少病死豬啊?!”
閆立英說:“販賣病死豬、注水豬非常猖獗,但屢禁不止。究其原因,法律標準過低致販賣病死豬、注水豬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構不成犯罪,檢察院都不予受理。”
閆立英說:“當前行政處罰只是一罰了之,罰了他幾萬元錢,增加了他的成本,他反而變本加厲,知道你抓住他也不能把他怎麼樣。但是事實很清楚啊,非要等吃死人了,法律才能管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