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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王清穎、王橙澄)“職能轉變,是機構改革的核心,但內涵很多,簡政放權僅是一種外在形式,還不是最主要的東西,在我看,有的問題還沒有觸及很深,必須明確權責承擔。”全國人大代表、十一屆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委員包克辛說。
“以責定權,以責配權,是行政改革的原則。過去,部門之間爲爭權打得頭破血流,但對責任的規定很少,責任和權力是分開的,權力層層上收,責任層層下放。權力和責任的脫節,造成的瞎指揮非常多,損失也非常大。必須明確責任承擔,如果出了問題,纔不會有所推脫和懈怠。”
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袁周向記者舉例說,去年我們人大曾做過一個調查,在一家超市裏,工商局只管豆腐的好壞,而製作豆腐的大豆是不是毒大豆,則又該農業部門監管。現在食品藥品監管成立了總局,是否還會出現幾個監管部門互相扯皮的局面,確實需要儘快明確權責。
包克辛說,前置審批在我國比較普遍,拿環境保護來說,審查非常嚴,過一關很不容易,但後面就管得鬆了。在歐美國家,法律把排放的要求和標準固定下來後,企業交承諾書,排放一旦超標,馬上重罰。這一過程並不在前置審批時全部完成,而是每一個環節都有間接管理,這就比我們的管理效果明顯。
“我舉個例子,在招投標過程中,一些工作規定必須由中介機構參與完成,但一些平臺採購的成本卻比政府自己採購的成本還高,那麼如何監管這些中介已成爲亟待解決的問題。這就要看政府部門間接管理是否到位。當然這可能會涉及權力和利益的博弈,但必須解決。”全國人大代表、貴陽市市長李再勇坦言。
全國人大代表、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彭森也表示,此次鐵道部改革,行政方面的總體規劃一定要納入交通運輸部總體的盤子裏去。但鐵路總公司,既然是一個企業,那麼在走市場化道路的過程中,就必須加強監管。
代表們建議,希望機構改革能持續化,將這些細節問題也納入改革之中,不要等到再一個五年才制定方案。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