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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對生活貧困的母女。當母親知道自己身患惡疾不久於人世後,大字不識的她託人以個人名義從銀行貸款20萬元,想着自己有朝一日魂歸天堂,銀行也將取消債務,那她貸款的這筆錢就可以以“遺產”的形式留給女兒,讓上高中的女兒繼續學業。而不知情的女兒得到鉅額“遺產”後也沒想太多,直到班主任將一張法院的傳票轉交給她,……
昨日,炎陵縣法院的法官向記者講述了這個特殊的案子。
意外:貧窮的母親竟給自己留下20萬元遺產
餘甜是炎陵縣一個山區的農家孩子,目前正在該縣一所高中讀高一,成績非常好。16歲的她比別人更加用功,生活也異常節儉,因爲她的家庭比較貧寒,也很不幸——父母10年前已經離婚,母親張愛又在去年10月底因爲尿毒症去世。
值得慶幸的是,母親去世後留給餘甜一本存摺。當時因爲傷心過度,餘甜根本就沒有仔細看上面有多少錢,按照小余的說法,“反正數字後面有好幾個零,至少上萬元”,存摺上的開戶名是餘甜。
今年開學後,小余到銀行取錢才知道,母親給自己留下了20萬元。怎麼會有這麼多錢?鉅額遺產讓餘甜感到很意外,她本以爲最多也就一兩萬,因爲自己和母親相依爲命,母親平時就賣點青菜賺點小錢。
儘管有些疑問,但是餘甜想到父母離婚時,父親淨身出戶,可能留有一些存款,加上這10年來,母親也一直在攢錢,存下20萬或許也是有可能的。
突變:收到法院傳票,方知鉅額“遺產”並非母親存款
今年3月初,正在教室看書的餘甜突然被班主任黃老師叫到了辦公室,黃老師遞給她一張紙,上面的內容讓她一下子懵了。這是一張法院的傳票,內容是餘甜作爲張愛的合法繼承人,必須代替張愛歸還其所欠某銀行的20萬元貸款。
餘甜彷彿明白了什麼,瞬間流出眼淚。
原來,去年2月,張愛突然感到身體不適,就到醫院進行檢查,被確診爲尿毒症,如果不能換腎,她的生命只能維持幾個月。想着女兒學習成績很好,如果自己走了之後,女兒的學業也將無法繼續。於是,張愛的腦海中浮現了一個瘋狂的念頭:一定要留一筆“遺產”,讓自己的女兒讀完高中,考上大學。
去年4月,張愛託人向某銀行提交《借款申請書》,以原有老住房拆舊建新爲由申請借款20萬元,獲得審批,並按一定的利率每月支付利息,期限自2012年4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止。隨後,張愛拿着這20萬元,爲餘甜專門開了一個銀行賬戶。去年11月份後,銀行向張愛催收利息未果而訴至炎陵縣法院。
在調解過程中,炎陵縣法院孟法官告訴餘甜,她的母親和銀行簽訂的《個人貸款合同》、《保證合同》均合法有效。張愛對借款本息均負全部償還的義務,張愛死亡後,按照法律規定,張愛的繼承人應承擔還款義務。餘甜是張愛的唯一繼承人,所以應當承擔清償借款的義務。
瞭解了事情的經過後,一向懂事的餘甜除了開學時候用的1500元錢,將剩餘的19.85萬元全部歸還給銀行,還說一定想辦法將剩下的1500元還上。看到餘甜還在上學,銀行方面自動免去了剩餘的1500元錢。
爲什麼張愛能一下子貸款20萬元呢?對此,銀行負責人表示,當時,當地有關部門提供了張愛家的相關情況以及擔保,所以銀行放款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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