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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 訊網上幫辦 楊暘 即時播報李先生於1983年參加工作,2009年退休。他退休時工齡計算爲25年3個月。但李先生工作期間曾有五年在自行車二廠從事有毒作業,退休時未算入工齡。李先生認爲,因漏算有毒作業工齡,其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直接受到影響,想諮詢如何申請補償。
網上幫辦 聯繫了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回覆,根據津勞局【2006】329號文件第9條規定,從事有毒有害特殊工種工作人員退休時,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折算的工齡,不再作爲計發基本養老金的依據。退休人員養老待遇的計發方法相同。養老待遇的計發與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相關,同樣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會得到同樣的養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