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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人:江西省工商聯副主席徐桂芬代表
“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推進與監管場所執法信息聯網和監控聯網,加強和規範派駐監管場所檢察室建設,對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110656件次。”
——摘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最近幾年,檢法兩院推出了不少改革舉措,公衆都能看得見,我們在基層也有感受。比如,針對以往監管場所出現的“牢頭獄霸”等現象,檢察機關推出了與監管場所聯網進行監督、監控的新舉措,還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看守所、監獄有關工作的專項檢查。這些舉措都非常必要,特別是聯網監控,有助於遠程、實時加強對監管場所執法活動的監督,更有利於實現監管工作的公開和公正,體現了文明司法。檢察機關開展法律監督的力度越來越大,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