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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昨開庭審理死者家人認爲請酒的朋友負有重大責任索賠38萬元
本報訊(記者周偉良通訊員廖蔚、劉裕)勸酒也能搞出人命?是的。莞城的龔某請段某幫忙招聘,事後請段某到家中吃飯喝酒,好客地勸段某喝了1斤半自釀的米酒後,段某醉倒。龔某將段某送回家中,不料段某第二天被發現墜樓身亡。昨日,該案在市第一人民法院東城法庭開庭審理。段某的家人認爲龔某對段某的死負有重大責任,要求賠償38萬元。
朋友幫忙請酒相謝
昨日庭審,段某的家人沒有出現在現場,龔某本人也未到場。雙方均指派了代理律師來負責訴訟事務。
段某家人的代理律師袁律師稱,出生於1984年的段某是一家電器公司的東莞負責人,生前與龔某是朋友關係。去年2月26日,龔某打電話叫段某到某人才市場幫忙招聘,爲表感謝,當晚請段某到其家吃飯。
龔某勸酒殷勤,段某喝了1.5斤米酒後醉倒。隨後,龔某打車送段某回家,在段某家的小區門口,龔某把段某交給物業保安人員送回家。第二天早上6時36分,段某被小區住戶發現墜樓身亡。
死者家人索賠38萬元
段某家人認爲,龔某作爲一同喝酒的當事人,看到段某喝醉後就應當盡到照顧義務。而段某住12樓,龔某理應將段某送至家中,察看窗戶是否關閉以及是否關門等以確保段某的安全,龔某因疏忽大意沒有遇見或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致使段某墜樓身亡,龔某應當對段某的死亡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索賠38萬多元。
昨日在庭上,龔某的代理律師稱,當日晚上9時,龔某將段某送回家中,並不只是送到小區。由於段某喝醉了,到了小區還打了他,他還叫住在附近的陳某幫忙。
後來小區保安送了段某上12樓,龔某和陳某等朋友將陳某擡到房間的牀上,還跟段某聊天,大概到夜裏11時才離開段某的家。
開庭前雙方曾溝通
昨日的庭審持續大約兩個小時,接近結束的時候,法官諮詢雙方律師願不願意調解。段某家屬的律師稱,開庭前曾跟段某的父親、妻子溝通過,考慮到段某生前與龔某是好朋友,願意將賠償的金額降到15萬元左右。
龔某的律師則表示還需要進一步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