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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的出生證明文件
▲洪門手冊
1943年美國印製的孫中山與林肯像首日封
羊城晚報記者張演欽
通訊員曾舒慧
3月12日至3月31日,《孫中山與美國特展》在孫中山大元帥府紀念館舉行。
這次展覽特別展出了由美國國家檔案局、胡佛研究中心、美國國會圖書館以及深受孫中山倚重的荷馬李將軍家族所提供的多件孫中山在美國活動的珍貴文物和照片。其中包括照片95張,館藏文物26件,美國複製文物21件,表格2個,文1篇。
展覽展出的部分文物爲國內首次面世。其中包括夏威夷領土部長於1904年3月14日簽發給孫中山的“出生證明”,以及1904年4月28日,商務暨勞工部執行部長髮出長達三頁的決議。決議撤銷驅逐令,並下令在舊金山的移民專員“允許孫逸仙入境”。
這幾件展品現由美國國家檔案局收藏。“孫中山的出生證明”是夏威夷領土部長在1904年3月14日簽發給孫中山的,出生證明上顯示孫中山的生日是1870年11月24日。
20世紀初,孫中山加大在美國進行革命活動的力度。乙未廣州起義失敗後,孫中山一直受到清政府的通緝。而美國國會1882年通過的《排華法案》也禁止中國勞工移民至美國併入美國籍,這一切使孫中山進入美國本土進行革命活動變得非常困難。
當時,革命黨人楊文炳勸孫中山:“古人成大事者,多能通權達變,如像伍子胥喬裝出關,孔子微服過宋。這事既以救國爲目的,何必拘泥呢?”碰巧1898年夏威夷被美國合併,於是,在夏威夷學習生活多年的孫中山在當地僑領的協助下,取得了在夏威夷的出生證明,從而擁有了美國籍,取得自由進出美國本土發展革命事業的機會。
但事情並非一帆風順。1904年,孫中山從檀香山赴美國大陸。這引起清廷總領事何祜的注意。爲阻止孫中山入境,當局向美國舉報孫中山的護照有問題。所以,孫中山一上岸,就被美國官員以其護照有問題爲由,移送到碼頭的木屋移民候審所。
在調查的過程中,孫中山寫下的自述證言也在展覽上展出。孫中山在證言中聲稱,自己1870年出生於夏威夷(而不是衆所周知的1866年廣東香山縣翠亨村),4歲時舉家遷至中國,十年後再返夏威夷,就讀於歐胡學院,也是美國總統奧巴馬的母校。1896年以旅行證件入境舊金山,之後並依此從紐約抵達英國。1901年他以本土出生公民身份回到夏威夷檀香山。
美國移民官員認爲,“從他自己的聲明中,他放棄成爲美國公民的權利,並在1895年或1896年成爲中國籍,然後以上海核發的旅行者身份入境,依照美國對法律的理解,只能把他當中國籍。”1904年4月15日舊金山美國移民局判決書,告知孫中山其入境申請被拒,如不服可上訴。
舊金山洪門首領黃三德等人知道此事後,認爲“救孫大哥,即救國行動”。他們撥出專款5000美元,請美國律師,與美國移民局和聯邦工商部打官司。1904年4月28日,商務暨勞工部執行部長髮出長達三頁的決議,認爲:孫中山提供的出生證明、護照等都“格式無虞”,一位負責檀香山事務的中國警探的報告證明孫中山的陳述是真實的,而且孫中山在夏威夷歸併美國時,進行了註冊登記,當時的記錄是“出生於夏威夷之華人”,在此次抵美之前,孫中山在夏威夷宣誓對美國效忠。
在“孫中山出生於夏威夷”這個事實沒有爭議的情況下,根據相關法律,孫中山具有美國國籍,可以自由出入美國本土。另外,關於曾利用中國核發的證件到訪美國的經歷,那是孫中山“暫居於清國,因想造訪美國而取得清國政府所發給之文件以證明其學生身分,是申請人於當時情況下入境美國之唯一方法。”因爲在1900年4月30日,美國國會通過《夏威夷組織建制法案》之前,他根本就不是美國公民,既然不是美國公民自然就不存在“他放棄美國公民權利”這一說法。
最終,孫中山在被禁閉17天之後恢復自由,並順利入境美國。
已故的英國調查採訪作家馬丁·布斯(Martin Booth)曾在描述華人幫會史的論著《龍幫》(The Dragon Syndicates)中寫道,1908年孫中山在泰國爲躲避滿清逮捕,向泰國政府出示夏威夷出生證明和美國護照,聲稱他是美國公民;但這兩份文件都是檀香山三合會僞造的。
展訊
時間:3月12日至3月31日
地點:孫中山大元帥府紀念館
張演欽、曾舒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