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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每日新報記者王婷從今天起,徵信業將有法可依。記者昨日獲悉,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於3月15日《徵信業管理條例》實施之日起,在全市範圍內組織開展爲期3個月的專題宣傳活動,爲市民就徵信問題答疑解惑。
《徵信業管理條例》對徵信監管體制、徵信業務規則、徵信信息主體權益等內容進行了明確規定,將有效規範金融機構和徵信機構的業務操作。與此同時,《徵信業管理條例》關乎每一個社會公民的合法權益。《條例》中嚴格規範了個人徵信業務規則,明確規定禁止和限制徵信機構採集如收入、存款、納稅數額等個人信息,明確規定個人對本人信息享有查詢、異議和投訴等權利,並加大了對金融機構違法提供或出售信息、過失泄露信息、侵害信息主體權益等違規行爲的處罰力度。這些具體規定爲在徵信業務活動中切實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
據瞭解,在《條例》實施與宣傳過程中,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切實履行徵信監管職責,督促金融機構把個人信用信息保護工作放在首位,堵塞業務管理漏洞,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加大徵信信息保護力度,加強規範管理,積極防範風險。
宣傳活動期間,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將組織塘沽中心支行、全市各金融機構、評級機構在其徵信服務場所或營業網點通過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海報,擺放和散發宣傳摺頁等方式,面向借款人和社會公衆開展宣傳解釋和諮詢服務,引導信息主體充分知曉《條例》賦予的合法權益,增強信息主體的信用意識和維權意識;此外,還將組織開展進機關、進社區、進鄉村、進企業、進校園等“五進”宣傳活動。
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末,全國統一的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共收錄天津市21萬戶企業和927萬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信息。
在信用信息查詢現場,記者看到打印個人信用報告的窗口前排起了長隊。拿着自己剛打印好的信用報告,市民王女士告訴記者,這次打印的個人信用報告與自己兩年前打印的有所不同,以前報告中的信息基本都是用表格形式體現的,其中還有些看不懂的符號。而這次打印的報告中,信用卡、房貸等信息都是用成句的文字體現的,簡單明瞭,很容易看懂。“以前報告裏還有地址、電話等信息,現在的報告裏沒有了。”王女士說,“上次我的信用報告有4頁紙,這次變成了兩頁。”對此,央行徵信中心的客服人員解釋說,新版個人信用報告“瘦身”,地址、電話等信息在個人查詢的報告版本中不再顯示,但在系統中依然存在。
王女士發現自己的信用報告中多了“公共記錄”一項,其中記載:“系統中沒有您最近5年內的欠稅記錄、民事判決記錄、強制執行記錄、行政處罰記錄及電信欠費記錄。”央行徵信中心客服人員表示,這些信息由相關的稅務、司法、電信等部門提供。
《條例》規定,個人信息主體有權每年兩次免費獲取本人的信用報告。那麼超過兩次是否就要收費?央行徵信中心客服人員表示目前尚無相關細則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