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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實習記者杜嬋娟)今年寧夏公務員招考,在報考條件方面有更爲具體的細節變化,考生朋友們注意到了嗎?
一是在要求“報考法官、執行法官、檢察官職位的,必須取得國家統一司法考試適用地區法律職業資格證”的基礎上增加了“參加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符合其他條件的,也可以報考上述職位”的具體內容。
二是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內容,更加明確了三方面的具體要求:
1.留學人員在面試前資格複審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託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報考人員,可以主修、第一學歷專業報考,也可以輔修、第二學歷的專業報考。
3.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基層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等有時限規定的內容,除有明確註明外,統一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