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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法院高度重視加強均衡結案工作,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明確從嚴管理原則,強化均衡結案責任,從案件承辦人到各級審判組織、院、庭長,層層分解均衡結案的責任,把統計、監控、實施的責任落實到人。二是從嚴管控“八項指標”。我們圍繞最高人民法院均衡結案評估參考指標體系設定的“八項指標”,在全省法院實施微機化管理,實時監控各項指標動態,月統計、季彙總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提出改進措施。三是突出管理重點。我們以審限內結案爲管理重點,在全省法院普遍實行臨近審限警示制度,要求各級法院對不符合審限變更條件的案件一律不予審批;對因案件調解、和解及辦理二次審限變更等延長審限因素的,一律嚴格按程序報審、把關。四是適時合理進行案件分流。通過對受理案件數量進行動態把握,對人案比予以對比分析,合理分配案件或調整一線辦案人員結案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