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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曾鼎新曾妍)3月14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就近年來全省法院涉消費者合法權益糾紛的典型案件向媒體進行發佈。10餘家中央及省、市媒體應邀參加了新聞發佈會。
2012年,湖南全省法院共受理買賣合同糾紛,服務合同糾紛,產品責任糾紛,供用電、氣、水、熱力合同糾紛及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等涉及消費者權益的民事案件20246件,審結19970件。依法審結生產、銷售僞劣商品,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生產、銷售僞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等各類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犯罪案件161件,判處罪犯361人。
近年來,湖南法院通過合理分配舉證責任,大量涉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得到公平公正處理。通過採取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等措施,保證受害方救濟到位。同時,加大執行力度、調解力度和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此次發佈的典型案例,大多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此次發佈會也成了普法課堂,讓老百姓知道了產品質量不合格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產品製造者、銷售者要賠;店內用餐摔倒受傷,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的店主要賠;酒店顧客按酒店指引停車,晚上被盜,酒店如不能證明自己對顧客車輛被盜沒有重大過失的要賠;美容店消費卡在合同期內“被失效”,美容店老闆“跑路”的要賠;商品房延遲交房且交房不合約定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要賠;乘客乘坐客車因駕駛員操作因素猛然顛簸致乘客受傷,承運人要賠;假獸藥致塘魚死亡,生產者和銷售者要賠;胎兒先天疾病被漏診,醫院因過錯要賠;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否則商家也要賠。
此次發佈會還發布了湖南法院依法打擊生產、銷售新型“瘦肉精”,製售地溝油,網購假“安宮牛黃丸”並銷售等犯罪活動的典型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