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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麗今年28歲,是以色列國籍的房屋設計師,具有大學學歷,經常往返中國參加廣交會採購家居用品。圖爲庭審現場。
廣州基層法院審理外國人犯罪第一案
一名以色列籍女房屋設計師瑪麗(化名)被指控在廣州太古匯LV專賣店盜竊一副價值4750元的眼鏡,而把自己戴着的一副價值1200美元的TOMFORD牌眼鏡留在了店裏。瑪麗的盜竊罪名能否成立?昨日,此案在廣州市越秀區法院開庭審理。這是新刑事訴訟法實施後,廣州基層法院審理的首宗外國人犯罪第一案。
由於瑪麗不會說中文,法庭專門聘請了一名英語翻譯。但因語言不通和法律文化背景差異等因素,庭審進行得非常困難,足足審理了4個小時,在一些關鍵性問題上仍無法釐清。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之中。
文/圖記者練情情
通訊員越檢宣、趙璐璐
疑點:爲何用貴眼鏡調包便宜眼鏡?
檢方指控,2012年9月26日19時許,瑪麗在天河路太古匯的LV品牌專賣店內,採用調包的方式,把自己佩戴的TOMFORD牌眼鏡(也是國際時尚品牌,據被告人供述價值1200美元)放到商鋪二樓眼鏡架上,帶走一副LV牌E036E型眼鏡,價值4750元。10月18日,瑪麗再次來到該品牌專賣店時被店員認出並報警將其抓獲。
檢方認爲,瑪麗無視中國法律,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瑪麗不承認指控。她稱自己的確當日來過LV店,當天與媽媽及兩個小孩一起去太古匯逛街,在店裏逗留約15分鐘,因小孩隨意亂碰店裏的貨品而被LV店經理制止,所以就與媽媽及小孩一同離開,並沒有盜竊。
丟失的究竟是哪一副眼鏡呢?店員在報案時稱,去年9月28日盤點時發現少了一副E036E型眼鏡。但檢方庭上出示的進貨單顯示是Z02751型(音)。瑪麗的辯護人認爲,至今爲止,既沒有尋獲贓物,也沒有證據證實LV店確實發生了失竊案,因爲連失竊的眼鏡是哪一副也不清楚。檢方稱,型號不同是因爲對內、對外有不同的型號。
疑點:爲何“盜竊”後22天再次入店?
瑪麗說,自己有3500元美金的月薪,還有做生意的收入,沒有盜竊的動機。
瑪麗稱,她是愛眼鏡人士,平時出門也經常佩戴眼鏡,在中國就有3副眼鏡,在其本國就更多了,自己根本不需要盜竊。
瑪麗提出疑問,如果她曾盜竊,爲什麼時隔不久,又再次進去店內?當經理問她是否曾來到這家店時,她肯定地說“是”,她是LV的顧客。
“如果我盜竊了,我應該否認自己來過這家店。”瑪麗不承認調包,“如果是換了LV眼鏡,那上面應該有新的標籤,爲什麼沒有?”
瑪麗還在庭上出示了一個長方形的LV包,稱這是她在LV天河店購買的,證明她是LV的顧客。
公訴人反駁,這些證據與案件並無關聯性,不管貧困還是富有,只要觸犯了中國法律,同樣都要接受中國法律的制裁。
庭上,瑪麗在卷宗上指認一TOMFORD牌眼鏡爲自己所有。瑪麗說,這副眼鏡是她被拘留後,讓媽媽交給警察的,“本以爲警察會去我家裏搜,但他們沒去,我就讓媽媽把我所有的眼鏡送去警局”。但檢方稱,卷宗上的那副眼鏡是警方在LV店扣押的。
瑪麗的辯護人稱,沒有證據顯示這副TOMFORD牌眼鏡是警察在LV店獲取的。
視頻被剪輯過?
檢方手上就有力的證據是監控錄像。錄像顯示,當時瑪麗將自己的眼鏡摘下來,試戴了涉案的LV眼鏡,把眼鏡架在頭上,在鏡子面前照了一下,再將自己的眼鏡放回貨架,之後拿起其他眼鏡試戴,然後放回貨架,並調整了一下自己眼鏡的位置,最後離開LV店。
瑪麗稱,她當時曾把自己的眼鏡放到貨架,但之後她又把手伸回去,把眼鏡換回來了,但視頻被截斷了,沒有完整呈現。
瑪麗的辯護人稱錄像證據有瑕疵,這些視屏是LV店提供的,但經過剪輯,因而對其真實性、關聯性不予認可。
主審法官表示,將進一步調查審覈證據,以確定是否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