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資管產業鏈限制將放開
本報訊(記者吳倩)基金公司相關投資範圍有望再度拓寬。證監會連發《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風險準備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擬允許基金公司運用固有資金投資銀行理財產品、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等間接入市。此外,允許公募基金份額風險保證金按照相關規定入市投資,據測算,風險保證金入市體量或接近300億。
擬允許固有資金
投資銀行理財產品
據瞭解,一直以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在固有資金運用方面受到較多限制,只能投資於基金、國債以及設立境內外子公司等。
根據暫行規定,固有資金擬被允許投資:銀行存款、債券、央行票據、證券投資基金、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設立子公司、進行與經營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股權投資等。
業內人士分析稱,上述投資範圍被放開後,基金公司固有資金將可利用自有投研團隊或券商、信託等投研團隊間接入市。而這部分資金還可以直接進行與經營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的股權投資,意味着,基金公司打造資管產業鏈的限制將被放開。
“這一投資範圍放開後,利好基金業。”中海基金總經理助理王海宇指出,“如果基金公司固有資金投資範圍放開後,基金公司領導層可以通過這一業務,實現盈利,減少來自股東方的壓力,從而緩解基金業人員流失的問題。”
南方基金首席宏觀策略分析師楊德龍表示,目前所有基金公司的固有資金存量大概一、兩百億,這一限制放開之後鼓勵基金公司走出去,實現多元化盈利。
風險準備金
可投資權益類資產
此外,據最新發布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風險準備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今年6月1日起,風險準備金投資的範圍也將大幅度放開。
此前,基金管理人風險保證金只能用於投資國債等低風險低收益的資產。據新規,風險準備金將可投資於各類貨幣市場工具以及各類基金產品。其中,權益類資產投資部分不得超過風險準備金總額的20%,並應保持不低於風險準備金總額10%的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另外,不得投資於流通受限的金融工具。
據業內人士介紹,2006年基金行業正式建立風險準備金制度,到2012年年末,積累的規模已經達到180億元上下。根據新規定,基金託管人也應從託管費收入中計提風險準備金,餘額上限爲上季末託管基金資產淨值的0.25%。如果加上基金管理人風險準備金占上季末管理基金資產淨值1%的上限,按照2.5萬億的基金規模估算,這一項資金體量將積累到300億規模。
而對於風險準備金的用途,《暫行辦法》指出,其主要用於彌補因基金管理人或託管人違法違規、違反基金合同、技術故障、操作錯誤等原因給基金財產或基金份額持有人造成的損失,以及證監會規定的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