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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文化部部長蔡武迴應兩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時表示,將進一步嚴控政府主辦財政出資的節慶活動,嚴禁使用財政資金邀請各類名人明星參與活動,嚴控在節慶活動期間舉辦大型文藝晚會。
不知從何時開始,舉辦晚會成了一種時髦,互相攀比,頗爲流行,“千樹萬樹梨花開”。辦晚會是不折不扣的“燒錢”行爲,早該控制。一些地方熱衷辦晚會,一來能滿足一些官員的追星心理,二來通過辦晚會展示政績。這其中,還有的地方財政並不寬裕,百姓並不富裕。
嚴控財政出資的節慶活動,需要強化審批制度。對不該舉辦的晚會,決不批准;對不必邀請明星參與的文化活動,決不放行。當然,審批還有一層意義,即在預算編制上把好關。管住了政府的錢袋子,少數官員想亂花錢追星也追不成。
(摘自《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