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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德市倫教糧油綜合貿易公司:
你單位通過出讓方式取得的位於橫琴十字門小區BD-01D地塊,地號G0206012,用地面積爲1000.00平方米,容積率爲0.6,用地功能爲商住,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爲(2000)橫撥字75號,建設用地批准書編號爲[2000]珠規土橫字第070號,有效期爲2001年3月2日至2003年3月2日。該用地未辦理房地產權證或土地使用證,未動工開發建設,建設用地批准書的2年有效期已過,用地單位未申請延期。
橫琴《橫琴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該宗用地所在位置已全部規劃爲彈性綠地,該宗地原批准功能與控規全部不符。
根據《珠海市土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款“在建設用地批准書失效後,項目尚未動工開發建設,也未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的建設用地,由市土地主管部門報請市政府批准後,作出終止供地決定”的規定,經珠海市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批准,我局決定,終止對你單位提供上述用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有關終止供地的補償事宜,請你單位持相關權利憑證和授權委託書等資料到我局辦理。地址:珠海市橫琴新區天河街36號,聯繫人:付春梅;聯繫電話:0756-8841572。
如不服本決定,可自本決定送達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直接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珠海市橫琴新區規劃國土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