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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信用檔案裏的不良記錄,到底保存多久?在個人信用檔案裏記錄不良記錄,會不會經過本人同意?昨下午,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稱,《徵信業管理條例》從今年3月15日起實施,與市民個人信用檔案密切相關的有關問題有法可依了。
重慶晚報記者張彬
不良記錄留5年逾期即刪除
“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不得超過5年,超過的應予刪除。”重慶營管部稱,規定不良記錄保存期限的目的,在於促使個人改正並保持良好的信用記錄。
重慶營管部稱,個人不良記錄保存期限過長,信息主體信用重建的成本過高;個人不良記錄保存期限過短,對信息主體的約束力不夠。“國際上,一般都對個人不良信息設定了保存時限,但期限並不相同。美國規定個人破產信息保存10年,其他負面信息保留7年,15萬美元以上的負面信息不受保存期限限制。我國香港地區規定個人破產信息保存8年,敗訴信息保留7年。”
重慶營管部稱,根據我國實際情況並借鑑國際慣例,《條例》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爲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爲5年;超過5年的,應當予以刪除。”
5年時間怎樣計算?市內金融機構人士稱,比如某市民今年3月15日拖欠了個人房貸,今年4月1日還清拖欠資金,那麼這一筆逾期記錄便會從4月1日起在個人信用檔案內記載5年。
不得任意採集不得隨意提供
個人不良記錄輸入個人信用檔案,並不是誰想輸入就輸入。重慶營管部稱,除依法公開的個人信息外,採集個人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的同意,未經同意不得采集。
重慶營管部稱,個人徵信系統內採集的現有信息,都經過了市民本人同意。比如個人房貸,市民在辦理房貸時,事先簽訂了個人同意將逾期記錄輸入個人徵信系統的相關文件。
不僅採集須經本人同意,查詢也須經本人同意。重慶營管部稱,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他人向徵信機構查詢個人信息的,應當取得信息主體本人的書面同意並約定用途,徵信機構不得違反規定提供個人信息。
重慶營管部稱,從現在開始,個人徵信系統的信息提供者,在報送不良信息時必須告知當事人。市內金融機構人士稱,也就是說,今後商業銀行在報送客戶的不良記錄時,也會告知當事人。
病史存款不動產這些信息不準採
個人信用報告裏採集的個人信息也有相應規定。重慶營管部稱,條例明確規定禁止採集個人的宗教信仰、基因、指紋、血型、疾病和病史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採集的其他個人信息。
重慶營管部稱,徵信機構也不得采集個人的收入、存款、有價證券、不動產的信息和納稅數額信息。徵信機構明確告知信息主體提供該信息可能產生的不利後果,但取得其書面同意採集的除外。
個人信用檔案每年免費查兩次
重慶營管部稱,條例明確規定個人對本人信息享有查詢、異議和投訴等權利。“個人可以每年免費兩次向徵信機構查詢自己的信用報告”。
“個人認爲信息有錯誤、遺漏的,可以向徵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重慶營管部稱,異議受理部門應當在規定時限內處理。
重慶營管部透露,由於相關部門還沒制定出具體查詢收費標準,所以眼下市民還沒有免費次數限制,可隨意查。
發現權益被侵害可到法院打官司
重慶營管部稱,個人認爲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徵信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徵信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覈查處理並限期答覆。另外,個人對違反條例規定,侵犯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爲,還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重慶營管部稱,對徵信機構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違反條例規定,侵犯個人權益的,由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條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