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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富而可求也,雖執鞭之士,吾亦爲之。如不可求,從吾所好。”
——《論語·述而》
孔子之言,重在求富有道。也就是說,如果富貴合乎於道而可以求得,即便是守門卒一類的差事,也願意去做;如若求它而不得,還是做自己喜好的事吧。
在孔子的理念裏,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他並不反對追求財富的慾望,只要不違背“義”的道德規範,追求財富就是合理的經濟行爲。
誠然,對錢財的追求無可厚非,金錢可以帶給我們生活的改善和享受的資本。在市場經濟化的今天,每個人都有一展才能的舞臺,也有取財的途徑和方法。不少人憑藉自己的勤勞和智慧去創造財富,在行業領域內幹得風生水起,不僅讓“取之有道”的錢財滿足一己之需,還讓它物盡其用,回報社會。
而江河奔涌,魚龍混雜,利慾薰心、瘋狂斂財者亦有之。面對激烈的競爭,他們被金錢矇蔽了雙眼,明知不可求而不擇手段求之。“道”和“義”被拋諸腦後,以身試法之流也終落得“過把癮就死”的慘烈下場。
因此,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道,也可理解爲,一條正確的適合自己走的路,一條指導自己人生規劃軌跡的路,人生在道方可彈出美妙的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