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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金薇和書記員古悅冒着霧霾和沙塵,趕往離法院40公里以外的當事人家中,爲因燒傷而行動不便的小許送去保險賠償金。
“法官真是我們家的大恩人,謝謝法官!”見到熟悉的法官,小許緊緊地握着金薇的手,熱情地將她們領進屋。
2012年,小許在自家經營的農家院裏點燃篝火時不小心將酒精灑在了自己身上,全身35%被燒傷,落下了殘疾。小許曾經投保了一份保額100萬元的意外傷害保險,但是當小許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
爲了讓小許能夠儘快拿到賠償款繼續治療,金薇積極展開了調解工作。在向保險公司指出其存在問題的同時,金薇從權利義務、舉證責任等方面爲小許分析案情,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保險公司賠償小許60萬元。考慮到小許行動不便,從家到法院要倒三四趟公交車,花上近兩個小時的時間,金薇決定將案款送到小許家中。
在自己家中拿到了賠償款,小許心中的霧霾被驅散了,臉上露出了久違的微笑。
圖①:法官問起傷情,小許拉起褲管說:“爲了保護傷口,現在還繫着護具。”
圖②:法官讓小許寫收款條,小許的女兒妞妞充滿好奇地湊了上來。
圖③:小許按法官的要求寫下收款憑證。
圖④:在妞妞和爸爸的“見證”下,法官將存有60萬元保險賠償金的存摺遞到小許的手上。
圖⑤:小許一家送別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