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芳旭)爲規範資金支出行爲,節約採購成本,記者從省財政廳瞭解到,今後省級單位採購20萬元以下辦公設備、辦公傢俱、辦公耗材和交通工具實行協議供貨。
據瞭解,協議供貨是將原本分散的採購項目集中起來,形成規模效益,獲得最優的價格,從而達到節約採購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高採購效率的目的。對採購單位來說,通過協議供貨採購,滿足了其零星採購的多樣性、時效性;對供應商來說,再也不用爲了一些小項目重複製作投標文件,有利於降低銷售成本,整個過程更加透明、規範,便於財政、監察、審計部門對採購單位執行政府採購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有力保護了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據悉,從去年開始,省財政廳委託省政府採購中心通過公開招標的採購方式選定了2013年度辦公設備、辦公傢俱、辦公耗材和交通工具協議供貨商,並對協議供貨範圍、限額標準及協議供貨採購程序、資金支付等做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