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年3月12日植樹節這一天,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法院院長王春年指着面前的荒地告訴大家:“半年之內,這裏有雪松、香樟、銀杏等10多種樹木栽種。讓荒地變爲城市森林綠地,這是法官智慧的成果,更是司法力量的體現!”
2012年6月,無錫熱心市民向中華環保聯合會舉報,反映當地某景區在建設動物園和歡樂園過程中,破壞山林植被,影響生態環境。中華環保聯合會調查後,於2012年9月向濱湖法院提起訴訟。該院受理了這起全國首例由民間環保組織提起的生態公益訴訟案件。
法院審理查明,某景區在用地審批手續不完善的情況下,佔用3677平方米的林地,用以建造觀光電梯。該觀光電梯是連接動物園和歡樂園之間的通道,可爲遊客節省約40分鐘的行程,同時也屬於消防安全通道。據承辦法官介紹,雖然被告的行爲屬於社會公益建設的性質,但未獲得用地批准,其行爲客觀上對生態環境造成損害,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但如果要求被告原地恢復林地狀態,拆除已建大型設施,則是對財富的極大浪費。最終,法院綜合考慮苗木選擇的合理性、林木養護的便利性和補植方案的可行性等因素,擬訂了3套“異地補植”方案,並進行網上公示。在廣泛聽取民意後,法院判令被告於6個月內在十八灣荒地補植4500平方米林木。該判決已於今年1月生效。
“無錫兩級法院保護綠色生態環境的創新作爲,得到了許多省人大代表的讚揚。”談到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首創“異地補植”賠償方式,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周繼業說,“這一創新之舉,在全國首開生態損害賠償方式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