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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感謝檢察官幫助我申請了法律援助!”在押人員段某手握改判後的刑事判決書,激動地對檢察官說。
據瞭解,段某原是天津市紅橋區看守所的一名在押人員,所涉案件經一審判決宣告後,段某對判決存有異議,非常想上訴,但又考慮家境貧窮,無力聘請律師爲其提供法律幫助,正躊躇之際,監室的《檢務公開手冊》讓她抱着一線希望約見了派駐檢察官。派駐區看守所檢察室的檢察人員收到段某的約見申請後,立即與段某進行了面對面的談話,在談話中瞭解到段某本人身患癌症、家境貧窮,一直靠低保維持生活。檢察人員馬上意識到如果段某所述情況屬實,她應該可以獲得法律援助。駐所檢察室工作人員隨即與罪犯家屬、辦案單位、法律援助中心多方進行聯繫,整理並轉遞了罪犯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證明材料,經過不懈努力,最終從法律援助中心傳來好消息,段某的情況符合法律援助條件,可以獲得免費的法律幫助。段某在律師的幫助下,順利上訴並獲得改判,被宣告緩刑立即釋放。
這是天津紅橋區檢察院派駐檢察室開展專項檢察月活動以來常見的情形,段某隻是受益者之一。2012年以來,該院派駐檢察室以開展專項檢察月活動爲載體,進一步促進監管場所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切實維護了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和監管場所的安全穩定,取得了良好的監督效果。檢察室根據《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中對監管活動檢察的規定,結合具體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思路,每月針對看守所不同方面的監管活動,確定一項重點開展專項檢察監督。2012年全年開展了看守所囚糧囚款使用、在押人員接見活動、“兩會”期間監管場所安全、禁閉械具專項檢察“回頭看”、在押人員坦檢、扣押款物、夏季安全巡視、罪犯就醫、留所服刑、家屬會見、權益保障、非法羈押十二項專項檢察月活動。在專項活動期間,該院採取文書審查、實地檢查、現場監督、與在押人員談話等多種方式對看守所的監管情況做了細緻入微的檢查工作,對過程中發現的一系列違法或不規範的行爲及時以口頭或書面形式予以糾正,收效明顯。
據統計,該院在開展在押人員坦檢專項檢察月活動中,共協助起獲槍支爆炸品7件,轉遞有價值線索4件。在開展扣押款物專項檢察月活動中,幫助10餘名在押人員取回被扣押物品。在開展罪犯就醫情況專項檢察月活動中,審查了區看守所在押人員入所體檢報告300餘人次和所內用藥記錄700餘項,與20餘名病犯進行重點談話,保障了病犯及時就醫的權利。(通訊員張寧王靜劉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