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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隨着氣溫回暖,大批候鳥遷徙過境落腳薊縣,其中不乏珍稀鳥類,爲增強羣衆愛鳥護鳥意識,防範打擊獵鳥行爲,薊縣分局相關派出所及時啓動相關工作,努力爲回遷候鳥棲息創造良好環境。期間,下窩頭派出所結合轄區地處青甸窪地區,是候鳥遷徙的重要落腳點的實際,聯合鎮綜治辦、林業站及轄區村幹部成立遷徙鳥類保護領導小組和護鳥巡護小分隊,加強轄區河道、溼地、稻田等重點部位巡控工作。同時多方蒐集掌握鳥類遷徙情況,充分利用各村廣播、宣傳欄,進入校園宣傳等多種途徑,宣傳鳥類保護相關的法律法規,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公佈舉報電話,切實將愛鳥護鳥工作做實。
出頭嶺派出所自3月10日以來,在組織宣傳造就聲勢的同時,重點投入轄區於橋水庫周邊巡查行動,先後組織警力,檢查巡護鳥類活動區域9處,清查飯店、市場等場所20餘處,形成嚴管嚴查態勢。並廣泛物建義務護鳥員,搞好相關法律知識和技能的培訓,不斷提高發現能力,在此基礎上,定路段、定人員在重點區域內組織巡邏守護工作,加大保護水庫周邊候鳥遷徙安全力度。五百戶派出所以水庫周邊村爲重點,聯合鎮政府相關部門執法人員組成工作組,印製宣傳資料,邊入村發放資料開展宣傳,向羣衆宣傳愛鳥護鳥的法律責任和典型案例,提醒羣衆自覺愛鳥護鳥,邊在重點區域設立監控點,不間斷地開展巡查守護,努力爲候鳥遷徙提供安全屏障。相關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一條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非法狩獵罪】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記者趙穎妍通訊員劉柏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