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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因積極賠償獲輕判
本報訊(記者孫瑩通訊員馬薩)貨車司機孫某,啓動車輛時將在車後玩耍的6歲女童小雪撞死。石景山法院近日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孫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小雪來自甘肅,自幼父母離異,隨母親閔女士一起生活。閔女士因工作原因沒什麼時間照顧小雪,小雪只能自己在院子裏玩。
去年11月的一天,貨車司機孫某兩眼只顧車前,啓動車輛時將正在車後玩耍的小雪撞倒在地後離去。周圍的人急忙撥打120,但當救護車趕到時,小雪已經永遠閉上了眼睛,閔女士得知消息後當即不省人事。
肇事司機孫某發現自己闖下大禍後,追悔莫及,表示會盡全力賠償小雪家的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爲,孫某在非公共交通管理範圍內,未確認四周安全的情況下起步行車,過失致人死亡,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考慮到孫某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對方諒解,故對其從輕處罰。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