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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3月20日6時許,台州路橋城南外科醫院的一輛救護車載送病人去貴州途中,在貴畢公路修文境內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致救護車內人員2人死亡4人受傷,另有一名路人在圍觀事故時,被後面的車輛撞致身亡。(詳見本報3月21日A5版)
事故發生後,路橋城南外科醫院院長藍海榮在接受採訪時一直堅稱,考慮到朋友關係和“救死扶傷”的想法,救護車是無償出借的。
但是昨天,傷者顧先生的弟弟顧文培告訴記者,借車並非不要錢,路橋城南外科醫院當時開口索要了1.08萬元運送費。
顧文培說,車禍的其中一名死者,也就是車上的病人吳學禮是他的姨夫。前段時間,吳被查出患有肝硬化,在臺州當地醫院治療了一段時間,由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當地無法及時報銷,家裏無力承擔全額醫療費,便想要回老家畢節治療。
“所在醫院調不出救護車,就託人找到了城南外科醫院借車。”顧文培透露,當時雙方約定借車的費用是1.08萬元,院方出車和司機,將病人及家屬從台州送到貴州省畢節市。
救護車出發前,吳學禮一家已經向醫院繳納了6000元。“本來說好到了目的地後,再補交剩下的4800元,沒想到中途發生了車禍。”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聯繫上藍海榮,他仍一口咬定從未向病人收取過任何費用,“反正我沒收到,如果說交了錢,我也不知道他們交給誰了。”
路橋城南外科醫院有償將救護車借給私人使用,這是否違反了相關規定?
記者隨後聯繫了台州市衛生局醫政管理處處長鬍富宇,他說,納入急救中心體系的救護車,使用和調度都要接受中心統一指揮;體系外的救護車則由醫院自行管理。“因此即便是跨省運送病人,路橋城南外科醫院也無需遞交申請,不存在違規行爲。”
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
本報駐臺州記者陳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