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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汛)記者昨日獲悉,銀監會方面近日明確要求,商業銀行對理財業務要有清晰的戰略定位,要密切關注各項風險管控措施的執行情況,要明確設定開展理財業務的指標限額和風險限額,使理財業務真正迴歸到“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資產管理本質。
截至2012年末,各銀行共存續理財產品32152款,理財資金賬面餘額高達7.1萬億,佔銀行業資產的5%左右。儘管銀行理財業務近年來發展迅猛,但對很多銀行來說理財業務仍是其他業務的調節工具。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部分銀行當存款規模緊張時就通過發行保本、高收益產品爭攬存款;當貸款規模緊張時,就通過理財實現貸款規模表外化,把銀行理財當作簡單的“高息攬儲”或“變相放貸”的工具。這些做法均沒有從銀行自身轉變經營方式、提升核心競爭力、幫助客戶實現資產保值增值角度的方面統籌規劃考慮。銀監會方面要求商業銀行應該建立起清晰的風險管理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