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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範躍紅通訊員胡蘆丹)記者3月21日從浙江省台州市中級法院瞭解到,該院近日受理了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葉際仁涉嫌濫用職權案。該案與溫州“菜籃子”腐敗窩案直接相關。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葉際仁在擔任溫州市副市長期間,明知菜籃子發展公司系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與國有獨資企業菜籃子集團公司爲兩個企業,且不具備用地主體資格,卻擅自同意改變會議紀要內容,並在相關文件上籤署意見,致使菜籃子發展公司替代菜籃子集團公司,成爲溫州蔬菜批發市場的建設主體和用地主體,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1.15億餘元,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案由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經指定管轄,由台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台州市中級法院將擇期進行公開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