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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改變命運”這句話,有人奉爲圭臬,有人嗤之以鼻。河南農民張虎羣,因爲特殊的經歷,對其有着更爲複雜的體會。年過六旬的張虎羣37年前被推薦上大學,卻因被頂替而未能入學。於是,他只能回家務農勉強維持生計,同時開始了漫漫維權路。2001年,河南省教育廳批示同意恢復張虎羣的學籍,入洛陽農專就讀。可年紀比老師還大的張虎羣再也找不回學習的狀態,多門功課跟不上,最後也沒能拿到畢業證。張虎羣告訴記者,就算現在發給他畢業證也無濟於事,一切都太晚了,彌補不回自己37年的人生。因此他一再上訴,向河南科技大學索賠115.2萬餘元,打算“堅持到底”。
沒有收到開學通知他與大學“擦肩而過”
張虎羣的家在宜陽縣高村鄉北王村,這是豫西一個偏僻的小村莊。1974年張虎羣高中畢業時,西石村鄉還沒有更名爲高村鄉。在石村五七高中就讀時,張虎羣成績很好,一直都是班幹部。畢業後他一心想上大學,但由於高考尚未恢復,他和同齡人一樣,先回到家中勞動,不久還當上了村裏的會計。
據張虎羣回憶,1976年,因爲表現好,經村民推薦、領導批准、學校複審之後,23歲的他被錄取到嶽灘農學院——洛陽農業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洛陽農專)的前身——畜牧獸醫專業學習。同年11月25日,張虎羣收到該校入學通知書。通知書上註明,入學時間另行通知。“那時候能上大學非常了不起,我天天盼望着開學,想着學成之後回縣裏幹出點成績。但等了幾個月,沒一點兒消息。”直到轉年,同時被錄取進該學院農學系的鄰居放假回家,問他“爲什麼不去上課”,他才知道學院早就開學了,匆匆收拾行李,趕往當時位於偃師的學院。但是,因爲手裏沒有開學時間通知書,學院以“三證”不全爲由不予接收。“學院的說法合情合理,確實是咱理虧,我就回到鄉里挨家挨戶找開學通知書,還請鄉政府幫忙一起找。”張虎羣說,因北王村地處偏僻,他一次次奔波於縣、鄉之間,距縣城50餘公里的路,最多時一天要跑兩趟。然而,一天天過去,那張開學通知書依然蹤跡全無。張虎羣又找到學校,問是否可以通融。未成想學院的迴應更讓他絕望:規定的報到時間已過,沒報到按自動退學處理,就算找到開學通知書也沒用了。
至此,張虎羣不得不放棄了上大學的想法。況且家中還有年邁的父母、殘疾的兄弟、過門不久的妻子,一大家子人需要養活,現實的壓力令他無力耗下去了。
之前的會計一職早已被人接替,無法再繼續從事。張虎羣只能老老實實回家種地,小麥、玉米、紅薯,勉強養活一家人。1981年,一個偶然的機會,張虎羣看到一篇有關高招違紀作弊的報道,聯想到自己會不會也被人頂替了?帶着疑問,張虎羣又走上了漫長的查詢路。學院幾經更名、遷址,1998年5月,張虎羣才找到已更名爲洛陽農專的嶽灘農學院。可因爲沒有教育部門的介紹信,他無法查閱當年的檔案資料。就在他準備放棄時,又出現了轉機。在同學的介紹下,張虎羣認識了洛陽農專的一位老師,並最終從其口中得到證實,“他確係被人頂替了。”
49歲重入大學24門缺考4門不合格
張虎羣說,得知遭頂替的真相後,自己一夜沒閤眼。從此,上訪和維權成爲了他生活中最最重要的一部分。2000年3月,在張虎羣兩次造訪省教委之後,洛陽農專拿出初步處理意見:如果省教委、高招辦承認其入學資格,我校可按成人大專生對待。張虎羣對這一結果不滿。
2001年2月,洛陽農專又一次向省教育廳(此時,省教委已更名爲省教育廳)遞交了關於恢復張虎羣學籍的報告:張虎羣同志自1998年起多次來我校要求解決其1976年被人頂替沒能進入洛陽農專學習的問題。經查,張虎羣同志的錄取通知書確係我校所發,被人頂替沒能到校學習的情況基本屬實。由於時間已久,地方有關單位和我校人員變動極大,有些細節已無法查清。鑑於張虎羣被頂替未能入校就讀的事實及其強烈的求學求知願望,只要省主管部門確認其入學資格,我校同意張虎羣以普通大專生的資格進入我校就讀。隨後,省教育廳批示:同意恢復張虎羣的學籍,入洛陽農專就讀,在2001年招生時辦理入學手續。畢業後不包分配,按現行畢業生就業規定就業,上學費用由洛陽農專酌處。同年9月,洛陽農專向張虎羣下發錄取通知書,讓其9月20日至21日到校報到。至此,拖延了25年的頂替事件終於得以解決。49歲的張虎羣踏入大學校門。
張虎羣按規定時間到校報到後,被安排在動物科學系畜牧獸醫專業學習。然而,年近五旬的大叔,無論記憶力、體力還是學習能力都與20多年前那個風華正茂的小夥子差距甚遠。張虎羣幾經調整還是無法適應正常的學習。經學校研究,張虎羣從第二學期開始回家自修。直到第四學期開學才重返校園。
此時,洛陽農專、洛陽醫專、洛陽工學院已合併組建成爲河南科技大學。
三年學習期滿,根據正常成績要求,張虎羣有24門缺考、4門不合格。考慮到他的特殊情況,河南科技大學動物科技學院向學校建議:研究解決其畢業證問題。2004年11月,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批示:鑑於張虎羣情況特殊,請河南科技大學解決其畢業證問題。2005年3月,河南科技大學作出決定:該生不符合畢業條件。對此結果,張虎羣首先向省紀委駐教育廳紀檢組提出複議申請。年底又向省教育廳遞交了申訴書。河南科技大學答覆:申訴請求缺乏法律和政策依據,拒絕接受。張虎羣把情況反映到教育部,仍沒結果,最後一紙訴狀將省教育廳告上法庭,但被駁回。省教育廳負責人解釋:“能承認他20多年前的學籍,在全國也是首例。張虎羣成績太差,不發畢業證是爲了維護學校權威和教學的嚴肅性。”
索賠金額非漫天要價屢敗屢訴要討回公道
上訴被駁回後,張虎羣又將母校河南科技大學告上了法庭。他說:“現在就算給我畢業證,又能咋地?給個博士證我都不要。我要補償,爲這被毀了的37年。既然承認我是被人頂替了,學校咋能不知道是被誰頂替的?”張虎羣認爲學校有責任查清事實,還自己一個公道。
一審判決結果讓張虎羣始料未及,法院以訴訟超過我國法律規定的20年最長民事訴訟時效期爲由,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2011年11月,洛陽中院認爲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違反法定程序,將案件發還重審。由於張虎羣找不到頂替他的人是誰,無法證明學校存在過錯,且法院認爲“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的權利,不能以受教育權被侵犯爲由提起民事訴訟,駁回了張虎羣的上訴。儘管屢次受挫,但張虎羣依舊保有希望。順利的話,3個月內還會有一次開庭。張虎羣說:“法院要走司法程序,需要時間,我理解。多少年都等了,也不在乎這幾天。”
記者致電河南科技大學,校方表示已將此案全權委託律師代理,不方便表態。且因年代太過久遠,很多當事人都已不在學校,加之後來三校合併,查起來很困難。
張虎羣有3個兒子,大兒子離婚後出去打工,把孫子留給老兩口照顧。二兒子在河南檢察職業學院上大學,小兒子在宜陽一中讀高二,成績也很不錯。兩個出息的兒子是張虎羣失望中最大的欣慰,但他最怕的也是接到兩個兒子索要生活費和學費的消息。現在,他們一家六口和張虎羣患有小兒麻痹的弟弟,還擠在一間土坯房裏,靠着一年五六千元的種地收入和每月290元的低保費生活。張虎羣將這些貧苦都歸因於當年沒能按時入學。張虎羣說,那時包分配,當時一起被推薦上大學的兩個“同學”都在河南科大任教,一個是副教授,另一個也是領導,自己應該也不會太差。
訴狀中,張虎羣向學校索賠115.2萬餘元,包括多年上訪的交通費、生活費,大學畢業後分配工作可預期的經濟利益、住房公積金、職工福利以及精神損失費。張虎羣對記者解釋,這些錢絕非漫天開價,而是經過律師計算的。“北京、鄭州數不清去過多少次,光車票就一大摞,都是從牙縫裏擠出來的。因爲我的事,妻子還得了抑鬱症。她勸我放棄我沒聽,加上外人的嘲諷。我知道她心疼錢,畢竟日子不好過,可我必須討個公道,我對不起她。”張虎羣表示,行政訴訟走不通,就走複查、複覈程序。他不會放棄,無論路有多長。
新報記者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