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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潤蘭(左二)向基層法官傳達兩會精神。雷金菊攝
“人民法庭爲化解基層矛盾糾紛做了大量工作,是維護農村和諧、服務農村發展的中堅力量。能作爲人民陪審員參與和支持法庭工作,我很高興!”3月19日,剛剛參加完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南省寧鄉縣花明樓鎮花明樓社區黨支部書記潘潤蘭早早來到寧鄉縣人民法院花明樓法庭,開始她作爲人民陪審員履職的一天。
剛從北京連夜趕回的潘潤蘭,沒來得及消除旅途的疲勞,在與法庭庭長簡單交流工作情況後,就開始當天的第一項工作:參與調解一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
這是一起矛盾較爲尖銳的賠償案件:原告王某駕車被被告周某追尾,被告依法應賠償損失1萬餘元。雖然事故損失不大,但在處理過程中,王某及其親友將被告痛打了一頓,導致雙方矛盾激化。
在承辦法官辨法析理的過程中,潘潤蘭一直專注地傾聽。當發現雙方當事人對賠償其實並沒有爭議,只是糾結於因打人而滋生的“面子”之爭時,她便開始做起當事人的工作:“小王,這個事你做得不對,開車嘛,發生點小事故是難免的,該咋處理就咋處理,怎麼能動手打人呢?”
“當然,一碼事歸一碼事,小王打人是不對,但他已受到治安拘留處罰了,小周該要賠小王的車輛損失的,也還是要賠,大家說對不?”
在法官與潘潤蘭的共同教育、悉心疏導下,雙方當事人漸漸消了氣,最終達成了由被告賠償原告一萬二千元的調解協議。
緊接着,另一起案件當事人來到人民陪審員工作室。潘潤蘭熟練地展開了她的五步調解法:傾聽意見、分析情理、尋找癥結、溝通疏導、提出方案。最終因該案涉及保險公司責任承擔問題,該案調解未成。
一晃半天就過去了,在法庭食堂吃中午飯時,潘潤蘭得知一上午全庭共處理了5件案件,其中開庭判決1件,調解2件,引導當事人和解撤訴2件,她和法官同事們心情一樣高興。
下午,潘潤蘭又與法庭全體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座談,她向法官們傳達了剛剛閉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讓人民羣衆在每一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用法治保障實現中國夢”成爲大家熱烈討論的中心話題。
自2010年經寧鄉縣法院提名、被任命爲人民陪審員以來,潘潤蘭積極履行陪審職責,三年累計參審案件42件次,主持和參與調解糾紛21件次。尤其是花明樓法庭開闢“人民陪審員工作室”、每天邀請人民陪審員接待羣衆後,潘潤蘭每年都要到法庭工作20余天。
記者問潘潤蘭,作爲一名新當選的基層代表,如何看待人大代表和人民陪審員雙重角色。她自豪地說:“這兩個角色都使命光榮、責任重大。我既要通‘天線’,也要接‘地氣’,只有做到通‘天’入‘地’,才能真正履好職、參好會、代好言。通過今天的司法實踐活動,我想我既要將中央精神傳達好,也要將基層矛盾化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