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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從大連中院執行法官的手中領到司法救助金回家後,面對兒子的遺像,聲淚俱下:“兒啊,如果沒有這些好心法官,咱家的生活還是會一團亂麻啊,是他們使我和你爸的餘生有了生活保障,你在天堂裏就向這些好法官們道一聲‘謝謝’吧。”
2009年1月10日,我兒子王洋(化名)在一起刑事案件中遇害,當我得知這一噩耗時,頓感五雷轟頂,天也像塌下來一般,這年我和老伴都已是70歲的人了,老年喪子,面對兒子的屍體,我和老伴痛不欲生。我們家生活在遼寧省瓦房店市一個偏僻的小山村裏,由於受各種條件的限制,生活仍然十分困難。我還患有多種疾病,老伴也因患肺氣腫長年臥牀不起和失去自理能力,爲了治病還欠了6萬多元的外債。面對眼前的處境,當時我們連活下去的勇氣都沒有了。隨後,我兒子的遺體被送到瓦房店市殯儀館冷藏了起來。案件起訴到大連中院後,我和老伴也同時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判決被告人給予我們一定的經濟賠償。
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送達後,附帶民事賠償部分在大連中院執行一庭立案執行。這時被執行人已經入獄服刑,他也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由於各種原因,我兒子的屍體一直未能火化。兒子無端被害,又不能入土爲安,每每想起仍在冰冷世界裏躺着的兒子,我們的心就好像被撒上了鹽一樣的痛,冷藏費也已累加到了15萬多元,這使我們騎虎難下,想火化兒子的屍體也不可能了,因爲我們實在支付不起這樣高額的冷藏費。
2012年3月的一天,大連中院執行一庭庭長叢世有和執行法官王家永第一次來到我家,當他們瞭解到這些情況後,一方面與瓦房店市殯儀館溝通,同時他們還多次到瓦房店市民政局請求協助解決減免我兒子的冷藏費用問題。後來在瓦房店市民政局主要領導的大力協助下,最終殯儀館於2012年9月同意僅收取15000元冷藏費,減免冷藏費用高達14萬元。另一方面,叢庭長和王法官又先後10餘次驅車100多公里來到我家,像親人和朋友般耐心向我們解釋執行面臨的困境,引導我們走司法救助的途徑,釋明國家司法救助政策,調取申報司法救助的相關材料。
2012年11月18日,我兒子的屍體終於離開了那個冰冷的世界,進行了火化,使他得以入土爲安。之後,叢庭長和王法官又不辭辛苦地跑完了對我們司法救助的審批程序。今年春節前,我們領到了司法救助金,既使我們受傷的心靈得以安撫,又使我們的餘生有了生活保障。
法官們的一舉一動我們看在眼裏,記在心裏,我們不知該如何感謝他們。今年春節前,我在農村買了幾斤豬肉特意來到大連中院想送給叢庭長和王法官表達一下我們的心意,可他們怎麼也不肯收。他們對我說:“大娘,您不用感謝我們,這是我們應該做的。”還說:“只要您們過得好,我們就放心了。”他們還像晚輩那樣親切地詢問我和老伴的身體和生活情況,並向我們送上春節的祝福,使我倍感溫暖。
從大連中院回到家中後,我再一次面對兒子的遺像,向他絮叨說:“兒啊,你看到這些好法官了吧,希望你在天堂裏也能感受到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