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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得舟)省教育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切實做好流動人口子女(簡稱“進城子女”)入園入學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學校(園)要從關注民生和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重視流動人口子女接受教育,將其納入本地教育發展規劃,切實落實流動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各項政策,加強管理並與本地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覈。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要堅持“以流入地爲主,以公辦學校爲主”的原則,確保流動人口子女按時入學,確保其享受與其他學生同等的各項待遇。各學校必須在開學一個月內向所屬教育行政部門、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上報流動人口子女和留守兒童入學統計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