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偷拿朋友的錢,心存僥倖想讓警察證實自己“清白”,沒想到反倒不打自招了。近日,經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龔勝輝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單處罰金3000元。
龔勝輝與童某、徐某是好朋友,時常小聚。2012年10月11日,龔勝輝與童某、徐某玩至深夜,後三人來到龔勝輝家中過夜。次日凌晨,先於二人醒來的龔勝輝從童某的褲子口袋裏拿了70元錢出去吃早點。回來後,龔勝輝發現二人還在睡覺,又將童某口袋裏剩下的1600元錢拿走到街上買了件衣服,並將剩餘的錢存入自己的銀行卡中。再次回到家中時,二人已經醒了,當童某質問龔勝輝是否將其口袋裏的錢拿走時,龔勝輝表示只拿了70元錢用於吃早飯,並當場歸還,不知道另外1600元錢的去向。童某表示,即使拿了也沒關係,別不承認,這讓龔勝輝覺得很沒面子,爲了向好友證明自己的“清白”,想讓警察來調查了事,遂報警。但當公安機關將龔勝輝帶回審查時,心虛的他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
(張志勇蘇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