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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調查陳東昇王春劉國華
天氣漸暖,很多人都開始走出家門運動。但如果你所住社區或小區內的公共健身器材鏽跡斑斑、“缺胳膊少腿”,運動時則可能因此受傷。
幾天前,趙女士像往常一樣帶着8歲的孫子到小區裏的健身器材區做健身運動,不料小孩在玩耍時不慎將腿卡在了健身器材內,直到消防隊員到達現場後用液壓擴張鉗將兩根鋼管強行撐開,纔將孩子的腿取了出來。
針對健身器材屢屢傷人事件,《法制日報》記者隨機走訪了部分小區,發現許多健身器材因爲疏於管理,嚴重破損,但仍有不少孩子不知危險,在上面玩得不亦樂乎。這些破舊的健身器材,成爲了潛在的安全隱患。
在浙江省龍泉市的南秦社區,居委會旁的一塊弧形沙地便是居民健身的地方,這裏擺放着鞦韆、太空漫步機、肋木架、旋風輪、平行梯等健身器材。其中“缺胳膊少腿”的不在少數,其中一副鞦韆的鏈子已壞,只剩兩根杆子孤零零地戳在地上,其他器材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鏽蝕和零件脫落。
在龍泉的萊茵花園一處健身點,一些健身器材上標示生產日期爲2006年,使用年限4年,說明它已經“超齡服役”兩年。轄區內的其他幾處健身點也存在同樣情況,健身器材雖然看起來還很新,但都“超齡服役”兩年多,市民龔先生告訴記者“這裏的健身器材自從安裝後就從沒人管過,壞了也沒人修,小孩摔傷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某社區負責人介紹,一般小區裏的健身器材都是捐贈建設的。在保修期廠家負責器材維修,但一旦過了保修期,這些器材安裝後就缺乏日常維護工作,由於社區缺乏相應的經費和人手,雖然平時也可義務進行簡單地擰擰螺絲等維護,但無法對損壞的器材及時進行維修。
那麼,超過使用年限的健身器材還能繼續使用嗎?未成年人可以和成年人一樣“玩”健身器材嗎?專家介紹,固定類健身器材的使用期限一般是6年,活動類是4年。每種器材設計時都會考慮最大使用頻率,從而制定使用年限,超過使用年限的產品,廠家一般建議不使用,因爲部分零構件壽命已過,就存在安全隱患。對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應予以拆除,做到防患於未然。
對於各類健身器材,專家特別提醒有三類健身器材易傷孩子。一是漫步機,漫步機一經快速走動,慣性很大,不易控制,再加上有些孩子喜歡雙腳同向甩動,整個身子都飛起來,可能使大腿根部、肩部拉傷以及腰部扭傷。此外,有些孩子等不及漫步機停下來就急着往下跳,也容易造成摔傷和扭傷。因此,家長最好在旁邊看護,並給予適當指導。讓孩子保持動作協調,幅度不宜過大。
很多孩子喜歡在單雙槓上表演驚險動作,比如倒掛金鉤、盪鞦韆,甚至在上面吃東西,說笑打鬧,這樣很容易掉下來。而且上去容易下來難,有些孩子就直接往下跳,容易導致崴腳甚至骨折。此外,轉腰器對於孩子來講也屬於“高危”項目,有些孩子卻喜歡另類玩法,如不扶把手站在轉盤上轉圈,稍不注意就可能被甩出去,輕則摔在地上,重則頭磕在轉腰器的柱子上,孩子玩耍時家長最好在一旁保護。
專家建議,無論是室內或戶外健身器材,對成年人來說,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險性,更何況兒童。而且絕大多數戶外健身器材,都沒有專業健身指導員進行輔導。建議家長不要讓兒童單獨使用健身器材,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