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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銀行卡收單機構近日收到人民銀行發送的新一版《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並再次徵求意見。新版辦法中保留了在去年受爭議的關於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受理信用卡的相關規定,其中明確要求“對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作爲收單結算賬戶的特約商戶,收單機構不得開通信用卡受理功能”。受此影響,我國千萬小微商戶或將無緣信用卡收款。
市場人士指出,目前我國大多數個體商戶均使用個人銀行結算賬戶作爲收單結算賬戶,這主要是因爲轉入對公賬戶維護成本高。銀行不僅要求在辦理對公賬戶開通時要繳納300元開戶費,每年還有360元的賬戶維護費,個別銀行還涉及企業卡成本費、電子回單櫃費用等。這對於很多小微商戶來說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加之每筆交易產生的手續費,足以使很多商戶被迫選擇拒絕信用卡付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廣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新規意味着中國超過4000萬個體工商戶將受波及,不讓消費者使用信用卡,就意味着有不少消費能力與這些小微企業無緣,而且給消費者帶來不方便。”據新華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