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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有網友在北方論壇發帖反映其家人在騎電動車時,電池突然爆炸,並迅速燃燒,多虧周圍居民救火及時纔幸免於難。受害者希望該電動車廠商——天津恆泰車業有限公司對此事負責,並給出合理的答復。日前,記者聯系了當事人及家屬了解此事。

據當事人何鳳祥老人介紹,3月16日中午,他騎電動車去親戚家,路上電池突然爆炸,隨後老人摔倒,衣服迅速燃燒,老人拿手撲火,附近諾德拉面館的工作人員見狀拿起滅火器將火撲滅。因為滅火及時,老人的損失已經降到最低,一家人對拉面館工作人員見義勇為的行為非常感激並當面道謝。
已有80歲高齡的何鳳祥老人想起當時的場景還心有餘悸,電池爆炸起火給老人造成了輕微燒傷,老人心髒受到了驚嚇,呼吸道也因為吸入電池燃燒的煙塵受到損傷。

事故發生後,當天何鳳祥老人的兒子何宗保聯系了天津恆泰電動車廠銷售部負責人王寶軍,並將電動車爆炸圖片傳給了廠家。
“當我跟廠家商議賠償事宜時,他們說現在沒時間,過幾天再說。當時老人也沒受太大傷害,我們也沒繼續追問。”何宗保說,兩天過去後,廠家仍然沒有消息,他又打電話過去,這次,廠家要求看看電動車並將車子拉走。

何鳳祥老人的委托代理人於志宏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電動車爆炸不僅僅是產品質量問題,事關消費者的生命安全,具體責任的承擔和賠償問題是這一事件的焦點。

於志宏表示,這是一起因為產品質量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恆泰車業有限公司在答復家屬的電話中說,何鳳祥的電動車過了保修期,所以恆泰不再承擔責任,對此,於志宏認為,這種說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因為一個企業生產的產品不能對人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脅,廠家對維修期的規定不能免責。另外,恆泰還提出,電動車的電池來自三個不同的工廠,屬於組裝件,不是他們廠生產,於志宏認為這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表現,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廠家使用配件造成的損害行為、質量糾紛,生產廠家必須要承擔責任,至於廠家履行賠償義務後,是否獲得轉訴權、追償權,生產廠家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向電池廠家追究責任。
據了解,何鳳祥的家人已經聯系到津南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將對電動車進行鑒定,恆泰車業有限公司表示將在結果出來後再處理,對此,記者將繼續跟蹤采訪。(記者王寬 見習記者董立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