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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從4月1日起,天津市將推行電子訂單式政府採購,採購金額爲5萬元至300萬元的11類通用產品被囊括其中。
這11類通用產品,主要爲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掃描儀、傳真機、複印機、投影儀、速印機等。這些產品的採購金額爲5萬元至300萬元的,須通過電子訂單採購;低於5萬元,可以按照常規的協議供貨執行;高於300萬元,須進行公開招標。市財政局相關人士表示,本市目前只對11類較爲成熟的通用產品進行電子訂單採購,以後將進一步擴大電子訂單採購品的範圍。
電子訂單式政府採購是指採購人通過電子交易競價平臺,點選設備的標準配置需求和服務,形成電子採購訂單,並在網上發佈採購信息,在規定時限內由潛在供應商進行公開競價,以最低價確定成交的一種採購模式。
記者瞭解到,按照本市2013年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金額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就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爲了配合電子訂單採購的推進,本市在今年年初專門下發通知,將電子訂單採購涉及的通用產品的公開招標限額從100萬元調整到了300萬元。(記者嶽付玉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