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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從4月1日起,本市將推行電子訂單式政府採購,採購金額爲5萬元至300萬元的11類通用產品被囊括其中。
市財政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電子訂單政府採購是指採購人通過電子交易競價平臺,點選設備的標準配置需求和服務,形成電子採購訂單,並在網上發佈採購信息,在規定時限內由潛在供應商進行公開競價,以最低價確定成交供應商的一種採購模式。這種採購模式的優勢是,通過對原有協議供貨採購的升級與調整,建立採購需求標準庫和商品庫,進行多品牌網上競價,實現充分競爭及從採購到使用的全程跟蹤記錄。
據瞭解,電子訂單政府採購範圍包括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和速印機等11類通用產品。這些產品的採購金額爲5萬元至300萬元,須通過電子訂單採購;低於5萬元,可以按照常規的協議供貨執行;高於300萬元,須進行公開招標。“目前只對11類較爲成熟的通用類產品進行電子訂單採購,以後我們將進一步擴大電子訂單採購品目的範圍。”上述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記者從市政府採購中心瞭解到,在推行電子訂單採購之前,市政府採購中心根據11類產品的技術參數、配置要求和服務標準建立了採購需求標準庫。採購人只需通過網上電子交易競價平臺,從採購需求標準庫中點選符合技術和服務的標準配置內容,形成完整需求。產品生產廠家則負責更新和維護符合需求標準庫的產品及服務。通過標準需求庫引導採購人的消費和供應商的生產。電子訂單採購須按照政府採購品目分類實行多品牌競價,在符合採購需求的前提下,隸屬於不同企業的3個以上不同品牌的競價爲有效競價。
市政府採購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電子訂單採購系統會記錄採購過程中的每一步工作。例如,產品到貨驗收後,系統會記錄採購人在線填寫的驗收報告;記錄採購人在線填寫的產品故障報修時間和故障排除時間等。同時,系統會對採購項目進行全程管理和監控。談起推行電子訂單採購的初衷,市財政局政府採購辦公室主任慄慶林告訴記者:“我們考慮幾方面因素,一是提高採購的效率和質量,推動政府採購交易平臺的建設和發展。二是進一步實現政府採購的精細化、標準化和規範化管理。三是減少評審專家對通用類商品在採購過程中的主觀影響,促進公平競爭。四是引導企業生產和採購人消費,促進節約,防止浪費。”
記者瞭解到,按照天津市2013年政府採購限額標準,採購金額100萬元以上的貨物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爲了配合電子訂單採購的推進,本市在今年年初下發了《天津市財政局關於調整部分通用設備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通知》,將電子訂單採購涉及的通用類設備的公開招標限額從100萬元調整到了300萬元。(記者霍豔華 通訊員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