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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六天前,津南區鹹水沽發生一起非機動車碰撞的交通意外,電動車騎行者在事故中當場死亡,肇事的非機動車騎行人當場逃逸。
“發生事故的地方是在津沽公路茶棚涵洞橋的非機動車道上。”鹹水沽大隊趙副隊長說,辦案交警確認該車是津南區雙橋河鎮一名村民購買的。23日凌晨3:00多,交警找到這名村民家。
在得知交警來意後,這名村民表示,肇事嫌疑車曾經屬於他,不過在兩年前,已經賣給一名收購電動車的車販子,當時兩輛電動車一共賣了500元。據車販子回憶,肇事嫌疑車在一年前被他轉手,賣給了誰根本想不起來。
此時,車販子卻給警方帶來重要線索:肇事嫌疑車的車主竟然提着電瓶來配電動車了。鹹水沽大隊交警在二手電動車的店裏將肇事嫌疑人帶回交警隊。“我們在確認外圍證據後,對該男子進行詢問,幾乎沒有開場白,這名嫌疑人就招了。”據趙副隊長介紹,該嫌疑人姓杜,山東人,在津南區雙橋河鎮從事裝卸工作。交警等待屍檢結果結案,沒想到屍檢結果卻引出案中隱情。“法醫的屍檢報告確認,女死者的頭部有兩處傷痕,女死者受到過兩次撞擊,而且致命傷是第二次的碾軋造成的。”趙副隊長說,“警方需要尋找另外一輛肇事逃逸車。”警方的調查又重新開始。
事發當天,雙橋派出所民警接到兩名羣衆的報警,而其中一名報案人張某卻遲遲不願與交警接觸。3月26日下午,警方以案件已經破獲、需要找張某補筆錄爲由,終於約到張某。在東麗區張某打工的工廠裏,警方找到20歲的張某,並查獲另外一輛肇事嫌疑車——一輛燃油助力車。原來,事發當天,張某騎車行至事發地時恰好軋上受傷的受害人,張某準備逃跑,被路過的另外一名報案人發現,張某被迫去報案,但是他隱瞞了自己曾經騎車碾軋過受害人的事實。目前,杜某已經因爲涉嫌肇事逃逸被刑拘,張某也因爲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拘。趙副隊長說,“張某肇事時所騎行的燃油助力車涉嫌超標,如果司法鑑定中心的檢驗報告能夠確認,那麼這輛肇事車將升級爲‘摩托車’,而事發時,20歲的張某有可能還要承擔無證駕駛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