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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衆所周知,法不容情。難道法律真的沒有一丁點的真情可言麼?紅橋區人民檢察院用點滴細節彰顯了法亦有情。今年初,該院依法受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犯罪嫌疑人的父親從山區老家千里迢迢趕到天津,向辦案人講述兒子的成長經歷和平時表現,尤其提到兒子輟學打工、以微薄的收入供哥哥上學的事情,他已是痛哭流涕、傷心欲絕。在離開時,他執意要將從老家帶來的一袋小米送給辦案人,稱是“心意”,懇請從輕處罰自己不懂事的兒子。辦案人熱情地接待了他,告知其兒子在羈押期間表現良好、身體和精神狀態也都正常,同時堅決地謝絕了此“心意”。無奈之下,老人只好離開了。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剛走,辦案人就接到他的電話稱“心意”沒有走,希望辦案人收下。待辦案人追至門口,發現他已不見影蹤,那袋小米靜靜地躺在大院門口,上面還有1000元現金,再電話聯繫,已是關機狀態。
這份“心意”飽含了一位含辛茹苦的老父親對兒子濃濃的愛意,也寄託了其盼望檢察機關能夠挽救兒子的一分希望和重託,這份心意可以收下,但東西和錢決不能要。辦案人在向院黨組彙報後,將小米折成現金和1000元錢如數寄回。在電話確認該犯罪嫌疑人父親已收到錢後,辦案人心裏的石頭終於放下了。這位老父親在電話中表達了對檢察機關工作的稱讚和感謝。隨後,辦案人在提訊犯罪嫌疑人時,將其父奔波千里來天津求情的經過一一告知,並以此爲契機,對他進行了法制教育,並鼓勵他認真改造,重返社會。犯罪嫌疑人當場泣不成聲,表示一定認罪伏法,好好悔罪,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同時,根據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和具體案情,該院依法出具了對犯罪嫌疑人從輕處罰的量刑建議,盡最大能力挽救這位失足青年。法不容情,不容的是說情。法亦有情,有的是溫情。該院一直堅持懲罰與教育相結合,耐心細緻地對當事人進行心理疏導、釋法說理,用點滴細微的工作體現人文關懷,樹立了執法爲民的良好形象,維護了檢察機關的執法公信力,贏得了公衆的讚譽。(通訊員 李啓超 宏檢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