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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欣平通訊員陳朝暉)記者今天從市交通執法總隊瞭解到,因重大違法行爲被處停業15天的出租車駕駛員,今後還須經過爲期兩週的針對性專項培訓班的培訓,合格後方可接受後續處理。據介紹,針對被暫停營業15天的出租車駕駛員,市交通執法總隊已與市交通考試中心協調溝通,將爲此類駕駛員開設爲期兩週的針對性專項培訓班。培訓結束後,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考覈,對合格人員發放《出租汽車駕駛員專項培訓證明》,暫停營業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憑此證明方可至執法部門接受案件後續處理。
市交通執法總隊表示,組織專項培訓,一方面可以提高重大違法案件當事駕駛員規範服務意識;另一方面,也可防止當事駕駛員在停業期間違規從事出租汽車服務,避免違法當事人不履行行政處罰的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