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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丁向陽同志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接受丁向陽辭去北京市副市長職務的請求,並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丁向陽簡歷
丁向陽 |
丁向陽,男,漢族。1959年9月出生,遼寧凌海人,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原名阜新礦業學院)畢業,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7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碩士學位,研究員。
曾任國家能源部黨組秘書,國家煤炭部人事司綜合處副處長,國家經貿委研究室綜合處正處級乾部、辦公廳正處級秘書兼辦公廳副主任,國務院辦公廳副局級秘書、正局級秘書,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掛職),北京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北京市副市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2007年3月任北京市副市長。
2013年3月,國務院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