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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繫着民心。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自覺接受監督的觀念,以公開促公正,不僅是代表委員對檢察機關的殷殷囑託,更是廣大人民羣衆對檢察機關的殷切期望,檢察機關必須不斷強化認識、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鬆。
能否自覺接受外部監督,端正觀念、認識到位是關鍵。當前,經濟社會生活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這樣那樣的考驗和誘惑。檢察人員不是生活在真空裏,在腐敗問題上沒有天然的免疫力。自身不正,焉能正人?檢察人員承擔着憲法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首先自身就要經得起外部的監督。各級檢察機關要從轉變觀念入手,徹底根除拒絕監督、排斥監督的錯誤觀念和做法,不斷提升自覺接受外部監督的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習慣在聚光燈、顯微鏡下開展工作。
思想障礙掃清了,機制保障要跟上。當前,各地檢察機關接受外部監督的整體情況還不平衡,還存在有時做有時不做、有的做得多有的做得少等問題,必須通過不斷建立完善制度體系加以規範。要進一步推動人民監督員、特約檢察員制度的發展完善,推動聯絡代表委員、答覆議案質詢、向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彙報工作走向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細化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社會監督的制度機制,爲代表委員有效監督和人民羣衆有序參與司法提供製度保障。
看得清,看得懂,才能監督得到位,監督得有力。檢察工作具有很強的專業性,進一步加大檢務公開力度,是讓社會各界瞭解、理解、支持檢察工作的有效途徑。今後,檢務公開應更徹底,要進一步拓寬公開的範圍,逐步實現執法依據、程序、流程、結果一律公開。信息發佈應更及時、便捷,充分利用網絡平臺、數字視頻、戶外電視等現代化信息手段,更爲廣泛地上網、上電視、進鄉村、進社區,方便社會各界和公衆查詢、監督。檢民溝通應更暢通,輿論引導更有力。當前,民衆利益訴求多樣化,要在空前活躍的輿情中把握主動,贏得理解和支持,就需要不斷提升新媒體技術的應用能力,不斷提高新媒體時代的輿論引導能力,通過更多元、更暢通的渠道,更及時的迴應,傳遞準確的信息,釋放正能量。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廣大檢察人員必須充分認識到公開既是對自身的監督,更是保護,真正做到自覺自願地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心情愉快地歡迎社會各界監督,積極主動地爲接受外部監督創造條件、提供便利,不斷提高把自覺接受外部監督轉化爲切實強化內部監督的能力,確保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