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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訊中山大學財稅系主任林江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文件中的這七個集團都不是有限責任公司,也不是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實質上股東就是廣州市政府,如果到時候虧損、倒閉破產,廣州市政府也肯定脫不了干係。”
“39號文”對廣州水務投資集團公司的規定中表示,“在國家價格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借鑑兄弟城市的做法,考慮企業經營成本狀況,適時提高自來水水價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對此,林江表示,文件中提及的水費、天然氣費、地鐵票價都和市民息息相關,“那負債過多的話,地鐵是不是要加價?與城投集團有關的路橋費是不是要加價?天然氣是不是要加價?”他說,“這都集團企業和民衆利益都息息相關,從這個角度講也要主動公開。”
他還指出,文件中公佈的七大集團負債率都很高,“資產負債率都接近70%,萬一這些資產變成劣質資產,到最後還是要市政府來還錢,由財政來支付,而財政由納稅人繳納而來。”他認爲作爲納稅人的市民,有權利知曉目前這七大集團的運營情況。
“39號文並不是參照民主原則,並沒有讓民企分享投資機會。”他說,該文件用行政命令將與市民息息相關的城市建設讓七大集團共享,使民企失去了競爭機會。他認爲,作爲納稅人有權利知曉七大集團目前的運營現狀,政府也應該公佈。(張林凌越)
張林、凌越